闹架 发表于 2015-9-26 16:51:43

台湾一18岁孝女卖身救父一天接客22次

  据香 港媒体报道,一名少 女为替癌父筹医药费,不惜卖 身救父向色 情业者借钱,并约定今年2月满18岁后卖淫还债,她每天从中午接客到隔天天亮,最多一天曾接客22人,业者近半年来靠她捞了约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皮肉钱,仍说她未还清欠债,每月只给她四五千元,她向一名大学 生嫖 客求助,男大学 生因没钱替她赎身而向警方检 举,上周四救出这名孝女,她获救后惊恐颤 抖直呼:「好 痛苦,一点自 由都没有!」

  警方调 查,获救的李姓少 女今年18岁,因父亲罹患肝癌无法工作,仅靠母亲打零工维持家计,她为了父亲医药费及家里生活开销,去年底透过朋友认识从事色 情业者的女子杜宣娟(54岁,妨害风化前科,高 雄人),少 女陆续向杜妇借了32万元,双方言明,在少 女「满18岁第二天开始接客」。

  满18岁第二天开始接客

  少 女今年2月满18岁开始卖淫,由于她外型清纯,生意应接不暇。上个月,她向嫖 妓的郑姓大学 生哭诉被 逼赚皮肉钱还债,郑姓大学 生留下少 女电 话,想替她还债赎身,但无力帮忙,只好向台当 局「警政署」检 举。

  高 雄市警 局接获台当 局「警政署」通报调 查,发现色 情业者在「高 雄东京玫瑰」网站发文,标榜24 小 时营业,嫖 客只要拨电 话,业者会依嫖 客选择的投宿地点,将小 姐送过去性 交易。

  高 雄市警 局经一个月追查,上周四在高 雄市仁武区一处民宅救出李姓少 女,警方破门救人一刹那,少 女一脸惊恐,以颤 抖声音重复说着:「那个事情(指被 逼卖淫)我自己处理就好,我自己处理就好。」

  惧怕色 情业者恫 吓不敢说真 相

  少 女担心色 情业者报复,警讯时保持沉默,一再求情不要告诉家人,警方找来社工帮忙,才让她卸下心防说出真 相,少 女指应 召业者恫 吓:「如果逃跑被找回来,先前还的钱一笔勾销。如果跑了,就到桃园告诉家人你在卖淫。」

  回忆半年卖淫日子,少 女痛 不 欲 生说:「中午就得出门,天亮才能休息,不管打电 话或上厕所、睡觉都有人监控,一点自 由都没有。」她还说,家人只知道她到高 雄工作,不知道是卖淫。

  警方追问还债情形,少 女叹:「我已经还到搞不清楚,所以才开始做笔记。」警方从笔记本发现,她每天平均接客10次,代价3千到8千元,最多一天接客22次。她在笔记本写下心情,「外面又下着雨,似我的心情一样在流泪,该如何调适,再也不晓得了!」

  由于警方破门救人时没有进行性 交易,少 女未触法。警方表示,检 察官复讯后已是上周五凌晨,警方担心她安全,亲自送她到统联客运候车,刑大侦八队副队长陈冠宇特别叮嘱她:「不要害怕,遇到状况,记得通知我。」

  少 女借32万色 情业者狠捞500万

  至于逼良为娼的杜宣娟警讯时毫无悔意说:「我没有借钱给她,还好心收留她。」警方讯后依妨害风化、重利及台 湾「人口贩运防制条例」罪嫌送办。妨害风化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重利罪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并科1千元以下罚金;台 湾「人口贩运防制条例」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以下罚金。

  高 雄市性 侵害与家庭暴 力防治中心主 任叶玉如表示,少 女满18岁,若她没有去处,社 会局才会安排庇护所。励馨基 金会执行 长纪惠容表示,少 女借32万元,色 情业者却赚了约500万元,「对少 女是双重剥削,令人心疼!」她说,遇到经济困境,应找寻找社 会资源,绝对比卖 身要好。

  律师叶铭进说,少 女被 迫卖淫半年,若以交易金额计抵,32万元早已偿还,倘业者还要求还债,当事人可报警,必要时向法 院提出确认债权不存在诉 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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