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6-7-8 08:24:41

【聚焦酒驾】汝州昨晚查酒驾8名“酒鬼”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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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市局通知,为配合全局大清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昨晚交警大队开展集中查处酒驾统一行动。采取以静点检查与流动巡逻抽查的相结合方式开展统一行动,共查获8名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中一人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蜀黍表示实在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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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存在的安全危害:危害一: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危害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危害三:视觉障碍。饮酒后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减小,视像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危害四:心理变化。在酒精的刺激下,人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危害五: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法律后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炎炎夏日,一杯冰啤,一盘烤串可谓是快活似神仙。但各位驾驶员们还得把持住!警察蜀黍提醒大家:远离酒驾,珍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来源:汝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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