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賊虽然可恨,但是罪不该打!
看到首页这贴丧心病狂的偷狗贼毒杀村民家爱犬卖钱,该打!我有必要反驳一下,他们可恨,但是罪不该打,下面我来说说为啥原因!如今是法制社会,文明社会,无论我们做啥都得以法为本,以人为本才能给社会带来和谐。偷狗贼,偷取村民的狗,本身行为构成违法,这无可厚非,面对这样的情况,当我们发现时可以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或者直接抓到偷狗贼后交给派出所处理,这才是最正确!把人打残固然解气,但是却也违法甚至严重的构成犯罪,就得不尝失。况且,打伤了人,以前丢的狗也没办法再回来。
村民这种过激的行为真的不可取,我来说一个以前发生的事,早在两年前,有一批广西人经常来南充偷狗,一次被主人发现,主人追了出去,结果那些偷狗贼就直接给狗主人来了一剂麻醉枪,差点要命。所以,从安全意识上冲动的去追打偷狗賊的行为不是理智的行为,万一他们反死一扑,那么就小事变大事了。
对付偷狗贼,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跟派出所机构一起执行!这才是最安全又人道的正确方法,私自动刑不安全以外本身也是一种比偷狗更严重的大犯罪行为,用人道主义来说已经过激,毕竟畜生就是畜生,偷了也就几百来块而已,但是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如果残疾一辈子,那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我不是不支持你们教训偷狗贼,打伤可以,但是你们把偷狗贼手脚筋都挑断,这就太过了。被你们抓的偷狗贼可能是新手,一般老手很少被抓到;这个新手可能第一次作案,就偷了几只狗,被你们抓到了,把人家手脚筋都挑断,大家说这村跟那些歹徒有什么区别呢?中国古人就说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可以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做得太出了!佛学上讲究因果报应:村民大打出手,把盗贼大餐,这也是因,也有果发生!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他们有思想,有理智,错了,可以通过正确引导去改正。要是因为几条狗就判了他们残废的大型,那么这太失人道了。
古天乐大家都认识,他年轻的时候因抢劫而坐过牢;如果当时路人都像打偷狗贼一样把古天乐打惨的话,香港娱乐圈就不会出现这个好明星了!年轻的时候都很疯狂,不成熟,也不会想的太多!所以大家都要多包容,村民不要揪着一点事不放,大打出手,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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