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新规:营养成分严重不达标追刑责
6月17日到27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昨日,将关注的目光投向奶粉质量安全,详细解读新出台的“婴幼儿奶粉新规”。 参照药品严格监管 新规明确规定: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据了解,今年是我国奶粉企业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的年份,按照新规要求,今年的换证审核工作将参照药品企业的GMP认证模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奶粉生产企业将被淘汰。除了将参照药品进行严格监管之外,新规中还要求奶粉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奶粉。 建立先行赔付和追偿制度 对奶粉出现问题之后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新的尝试,新规定提出了建立先行赔付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同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称,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维权索赔的维权需要,同时还使那些诚信的奶制品企业能够脱颖而出。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怪现象,是一个成本低、效果好的市场化监管和制衡手段。 进口乳粉中文标签不得在国内加贴 此前,媒体曝光玺乐丽儿进出口(苏州)有限公司从欧洲进口来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奶粉,重新包装、重新加贴标签、更改生产日期后,作为所谓原装进口的美素丽儿奶粉上市销售。 针对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新规定中对于进口奶粉的包装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国内分装。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对无中文标签标识的,一律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同时还规定严格审核报检资料,对进口报检时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受理。 进口乳粉出口商须严格备案 不久前,央视新闻频道报道称,一种名为“纽贝贝”的奶粉其实是新西兰的一家奶粉工厂代工生产的,并不是在中国市场上宣传的所谓新西兰知名品牌,其奶粉罐上标明的地址实际上是奥克兰当地一家修车店。针对这种问题,新规定中也进行了约束和规范,要求向中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出口商或其代理商和进口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备案,进口商必须保证其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报检时必须提供对应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测报道,严格执行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营养成分严重不达标按刑法惩处 新规强调要加强对国产和进口婴幼儿奶粉的监督检查,将监督重点集中在抗生素、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新规中还要求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尤其强调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依据刑法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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