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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普通中招生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暂行)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6-6-24 21:58
标题: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普通中招生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确保考生在中招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将加强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协调住建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自6月25日至26日,一高、二高、三高、实验中学、郑州一中汝州实验中学、望嵩小学、塔寺小学范围内所有从事建筑行业的单位禁止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0:00~次日07: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6月25日至26日全天停止建筑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汝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就夜间作业事宜,向附近居民公告。二、协调公安局限制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如有边界噪声超标现象,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三、加强对沿街底商加工及工业企业噪声的管理辖区内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自6月25日至26日,一高、二高、三高、实验中学、郑州一中汝州实验中学、望嵩小学、塔寺小学范围内所有从事金属加工作业的商户禁止午间(12:00~14:30)和夜间(20:00~次日07:00)进行金属加工作业;6月25日至26日,全天停止金属加工作业。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四、指挥及工作系统:为做好我市2016年中招考试期间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及时果断地处理好考试过程中环境突发事件,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汝州市环保局成立2016年中招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万幸副组长:刘建波成  员:秦克亮、宋保国、陈建卿、李照杰、魏鹏远值班电话:7067026投诉电话:12369
2016年6月20日
                    
作者: admin    时间: 2016-6-24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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