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的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底前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高中(含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兵役登记后有应征入伍意愿的青年可立即选择应征报名,当年没有入伍意愿的可选择缓征。 视频来源: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二、兵役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兵役登记方式 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全国征兵网”已于1月1日正式开通,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已全面展开。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所有适龄公民均须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二是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根据汝州市征兵办和各高校的时间安排及规定要求,所有适龄公民应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青年,可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携带学生本人相关信息代为登记。 四、相关要求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人武部的安排和要求,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并发放《兵役登记证》。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五、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法定职责。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2章第13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到户籍所在地或就读高校进行兵役登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11章第66条中还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四)《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6章第34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六、咨询受理 适龄公民及家长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河南征兵微信公众平台(henanzhengbing)了解相关信息,或致电咨询汝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5-7060893)。 汝州市人民武装部 2018年1月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2018-01-15
2017-11-16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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