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是违法建设巡查的真空期、薄弱期,私搭乱建行为多在夜间发生,次日白天执法队员巡查发现的时候,往往违建已经成型,治理难度大。为有效管控违建,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市城市管理局持续开展违建夜查行动,消除隐患,还群众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为提高治违效率,该局综合执法二大队切实将违建管控关口前移,实施了违法建设夜间巡查制度,组建违建治理夜间巡查小组,进行“5+2”“白加黑”24小时不间断交叉巡查,全面压实巡查人员工作责任。发现违法建设时,迅速组织执法队伍,坚持“露头就打、动工就拆、违建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坚决将违法建设处置在萌芽状态。 4月18日夜,该大队的巡查队员像往常一样执行巡查任务,当巡查到城垣路北段时,巡查队员发现一户居民正在趁夜搭建钢架。巡查队员立刻上前调查,发现这户人家正趁着夜色搭建阳光房,目前正处于搭建钢架阶段。调查清楚后,巡查队员立即对其建建行为进行制止,及时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极大的减少违建“建”与”拆”的治理成本。 自夜间巡查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及时制止苗头性乱搭乱建12起,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维护了公众利益,实现了合理、高效、节约的治违方法。(李晓伟 苏博文) 近日,汝州市第一批“汝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启动。申报认定条件为: 一、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于2009年(含)以前。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关于开展汝州市第一批“汝州老字号” 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传承、保护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我市传统品牌企业,促进老字号保护与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第一批“汝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此次评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企业要积极参加“汝州老字号”的申报工作。“汝州老字号”认定评审委员会(附件1)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择优筛选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结果。对通过的第一批“汝州老字号”,将推荐申报“河南老字号”、 “中华老字号”。 二、申报资料 (一)《汝州老字号申报表》(附件3); (二)企业综合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企业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以及发展历程;企业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企业文化等。并附创始人、传承人情况及历史考证材料(含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纸、杂志记录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等);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新的三证合一证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牌匾、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认真、清晰、准确填写《汝州老字号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文件一式3份;申报材料第(二)至第(六)项统一以A4纸尺寸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2019年4月26日前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310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李晓玉 电话(传真):0375-3331779 邮箱:swjqmk@163.com 附件:1.“汝州老字号”认定评审委员会名单 2.“汝州老字号”认定条件 3.“汝州老字号”申报表 汝州市商务局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汝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汝州市融媒体中心 2019年 4月 15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内容 人有三急,开车在路上遇上“内急”, 找到公厕,却因附近没有停车位,只能“忍痛错过”。为解决司机师傅的如厕停车问题,近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始在公厕前设置公厕临时停车位。 车位一般设置在公厕周边50米以内 针对前期有市民反映的城区“如厕停车难”问题,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 为切实解决市民反映的这一突出问题,市城市管理局本着既方便群众,又确保交通安全的原则,对公厕附近道路路牙石以上位置,尽量在适当区域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减少路面交通压力。路牙石以上位置无法设置的,在公厕附近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对公厕位置靠近主要路口的,充分考虑路口通行效率等,原则上设置范围控制在公厕周边50米以内。 临时停车不能超过10分钟 司机师傅看到公厕附近有施划为绿色虚线的“入厕专用”的临时停车泊位,即可停车如厕。“公厕临时停车位”的设置主要为了方便车主如厕,如果被不文明车主霸占的话,其他车主就没法使用了。对此,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安排执法力量,采取流动巡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公厕周边停车秩序的管理力度,及时查纠乱停乱放、长时间占用临时停车位等行为,保证临时停车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 已划50余处“公厕临时停车位” 截至目前,市城市管理局已在中心城区临近主次干道的位置施划50余处公厕临时停车位。 汝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局给广大市民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们: “黑车”是指没有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 “黑车”一般以微型车或面包车为主,目前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群体中陆续出现搭载顺风车、网上预约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这些车辆虽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出行方便,但因该类车辆不受相关规定制约,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非法营运过程中经常超速、超员行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驾驶员没有经过岗前的专业培训,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发生倒客、甩客、随意涨价宰客等情况,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及经济纠纷,乘客很难得到及时赔付。 近期,我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已陆续发现豫APK**9、豫A75**3、豫AW3**S非法从事营运活动,局处理办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告诫全市人民拒乘黑车、关爱生命。 如果你发现客运车辆不按规定正在实施违法违规行为,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用过激方式与违法违规司乘人员发生争执,要利用现有条件保存有效证据,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拨打交通服务监督电话“12328”,交通执法24小时举报电话0375-6891866,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驾驶人:任** 车辆号牌:豫APK**9 违法行为:非法从事营运活动 违法时间:2019-4-17 违法地点:汝州市大峪高速路口 驾驶人:庞** 车辆号牌:豫A75**3 违法行为:非法从事营运活动 违法时间:2019-4-15 违法地点:汝州市汝东高速路口 驾驶人:陈** 车辆号牌:豫AW3**S 违法行为:非法从事营运活动 违法时间:2019-4-16 违法地点:汝州市世纪华庭南门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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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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